最高法批复明确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滥用权利的原告赔偿被告合理开支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03 09:12:20 - 司法解释

最高法批复明确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滥用权利的原告赔偿被告合理开支问题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21-06-03 09:12: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已于2021年5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6月3日


法释〔2021〕1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
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
(2021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40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6月3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请示》(沪高法〔2021〕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起诉构成法律规定的滥用权利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原告赔偿上述合理开支。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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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登云,中国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专业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建工合伙人、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登云建工律师团负责人。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学双硕士学位。

柏杜法考出镜讲师;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律师帮帮忙》栏目特邀律师嘉宾。曾任职于首钢地产、中关村发展集团、中交集团等大型央国企,深度参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期专注于复杂建设工程纠纷解决,累计处理涉案金额超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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