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 2013-04-02 19:30:00 -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3-04-02 19:30: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7日

 

法释〔2013〕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2013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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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王登云,中国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专业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建工合伙人、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登云建工律师团负责人。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学双硕士学位。

柏杜法考出镜讲师;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律师帮帮忙》栏目特邀律师嘉宾。曾任职于首钢地产、中关村发展集团、中交集团等大型央国企,深度参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期专注于复杂建设工程纠纷解决,累计处理涉案金额超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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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理念

持法安邦筑广厦,秉公正义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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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擅长建工合同纠纷、工程质量索赔、工程价款清收、工程结算审计、不动产权争议、建筑合规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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