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藏律师」推介|王登云律师

王登云律师 - 2026-04-23 15:30:33 - 工作动态

为彰显法律力量、传递专业温度,充分展现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风采与职业魅力,律所重磅推出华让「宝藏律师」推介专栏。本期主角——王登云律师。https://www.wdylawyer.com/static/img/wangEditorImg_1776929454840.png


王登云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长期聚焦房建、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工程款、工期、质量、签证变更及结算争议处理。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与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经济管理双硕士背景,并具备设计专业基础,二级建造师、中级造价工程师,在建工法律实务中兼有 “法律人  +  工程人”的独特视角。


深度参与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审核、履约管理、工程量与签证证据体系搭建、结算争议重构以及索赔 / 反索赔策略制定,对施工合同履约全过程风险控制与争议化解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以工程视角解析案件、以证据链重构事实,以专业化、结构化方法解决工程款拖欠、工程量认定、工期责任、质量瑕疵等典型工程纠纷。作为懂施工逻辑、懂项目语言、懂现场证据体系的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可以为发包人、承包人提供全流程、实战型的工程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一)合同无效与实际施工人工程款回收案例
•1.北京某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L某实际施工某污水治理工程,工程交付后,某建设公司及北京分公司以合同相对性及未确定结算单价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款,L某遂起诉。王登云律师于海量聊天记录、资金流向、生效判决中抽取施工合同为支付进度款工具证据,证明第三方合同系走账工具,L某为实际施工人;主张被告对接员工结算属职务行为,以聊天过程中的产值作为结算依据。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L某主张,确认其实际施工人身份,认定产值表为结算依据,判令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178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L某胜诉。
2.新疆某基础设施工程无资质施工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当事人承建地方道路与排水一体化工程,因项目早期未完成资质备案,合同存在无资质风险,工程完工后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拒付2354万元工程款,且案件存在事实关系复杂、层层分包迹象突出等难点。王登云律师以“实际施工行为+发包人长期管理指令+工程验收事实”为核心,梳理1200余页现场资料,论证发包人对施工全过程的认可,重建事实合同关系。
•案件结果:法院确认事实合同关系,支持大部分工程款请求,当事人收回逾2000万元工程款。
3.北京挂靠施工工程款争议
•基本案情:当事人以挂靠方式参与市政道路工程,竣工后总包方与挂靠主体互相推诿,拒绝支付892万元工程款,案件存在合同主体混乱、内部台账不完整等问题。
王登云律师通过系统梳理指令链条、监理记录及会议纪要,明确总包方在现场管理与技术交底中的主导角色,锁定责任主体。
•案件结果:法院认定总包方应对工程款承担清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当事人追回近900万元工程款。
4.河北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工程款争议
基本案情:某业主公司将商住小区工程发包给某总包公司,总包公司口头将楼外墙石材工程分包给H某。H某施工项目投用后,总包公司拒付余款,辩称其系劳务关系;业主公司以无合同关系拒担责,H某起诉。通过提交聊天记录、工程量单、人材机投入使用及财务资金流转关系证明实际施工人身份,申请造价鉴定以定额作为结算单价。
案件结果:法院认可H某实际施工人身份,判令总包公司支付H某工程款及利息,业主公司在欠付总包公司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进度款争议案例
1.四川某医院工程结算款争议
基本案情:总包公司承包某医院项目后,将全部工程肢解分包给原告建筑公司,后业主以政府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长达3年,总包公司无力支付原告工程款。通过与总包公司沟通,以总包公司为第三人,获取总包协助,提交分包合同、债权转让协议等证据,主张总包公司债权已到期,以债权人代位权方式要求发包方与代建方连带担责。
案件结果:法院支持当事人主体身份后,协调多方就无争议工程量达成调解并快速回款,剩余争议部分由法院以鉴代审,由项目业主承担连带责任,追回迟迟未结清的1.1亿余元工程欠款。
2.山东某房建工程结算纠纷
•基本案情:当事人完成733万元住宅项目施工后,发包人否认合同金额,提出“合同拆分”“重新鉴定”主张,试图将工程款压缩至400万元左右。王登云律师通过对工程量清单、往来邮件、付款记录、结算报表进行链条式整理,论证双方实际履行的是733万元总价合同,同时驳回对方重新鉴定申请。
•案件结果:一审、二审均确认733万元合同有效,判令发包人补付剩余141万元工程款。
3.福建某BT项目结算审核纠纷
•基本案情:BT项目进入结算阶段后,政府方提出“全面复核”,试图将已确认的4200万元工程款削减至不足3000万元。王登云律师以政府批复文件、审计确认记录、施工过程档案为基础,论证此前阶段性审核已构成有效认可,同时拆解对方提出的成本否认逻辑。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原结算金额,当事人保住近1300万元价款。
4.湖南某高层住宅结构阶段价款调整争议
•基本案情:因钢材涨价、设计变更,合同价与实际成本差距明显,当事人提出价款调整申请,发包人拒绝认可。通过基于材料价格指数、设计变更记录与计价规范,提出合理补偿方案,于法庭论证价款调整的必要性与合法性促成调价。
•案件结果:法院支持1060万元价款调整金额,维护当事人成本权益。
5.广东某商业综合体机电工程量争议
•基本案情:设计变更多次导致机电工程量混乱,发包人仅认可约500万元工程量,拒绝按实际施工量支付工程款。通过图纸对比、现场实测数据及模型化展示,重建工程量计算逻辑,明确实际完成工作量。
•案件结果:法院确认当事人主张的工程量与价款,成功追回872万元工程款。
(三)工程质量与鉴定争议案例
河南某地下室结构工程质量争议
•基本案情:初次鉴定认定地下室结构存在重大缺陷,建议大面积返修,费用可能超过520万元,当事人面临巨额损失风险。通过对初次鉴定程序进行审查,指出取样不规范、检测机构资质缺失等瑕疵,申请重新鉴定。
•案件结果:法院同意重新鉴定,新鉴定结果确认工程基本合格,仅需局部修复,当事人避免巨额损失。
(四)工期与窝工损失争议案例
1.江苏某学校建设项目工期顺延争议
•基本案情:因设计变更、审批延迟与恶劣天气影响,项目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当事人承担310万元违约金。通过调取气象数据、设计变更指令、会议纪要等证据链,证明延误系发包人原因及不可抗力所致,不符合违约金主张条件。
•案件结果:法院支持全部工期顺延请求,驳回发包人违约金主张。
2.陕西某产业园窝工损失争议
•基本案情:因规划调整,项目长时间停工,当事人产生大量窝工损失,发包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通过提取台班记录、人员考勤表、停工指令等数据,核算合理窝工费用,论证损失与发包人行为的关联性。
•案件结果:法院支持主要损失金额,当事人挽回约260万元窝工损失。
(五)特殊项目验收争议案例
山西某EPC项目阶段性验收争议
•基本案情:EPC项目达到阶段性验收条件后,发包人拒绝验收,导致工程款无法结算。通过比对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监理签证文件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论证工程已满足验收条件,发包人拒绝验收无合理依据。
•案件结果:法院判定验收视为通过,推动发包人支付3420万元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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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王登云,中国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专业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建工合伙人、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登云建工律师团负责人。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学双硕士学位。

柏杜法考出镜讲师;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律师帮帮忙》栏目特邀律师嘉宾。曾任职于首钢地产、中关村发展集团、中交集团等大型央国企,深度参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期专注于复杂建设工程纠纷解决,累计处理涉案金额超100亿元。

擅长通过证据体系重构与工程逻辑分析维护当事人权益,兼具法律、工程管理、造价计算与项目审查复合能力。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持法安邦筑广厦,秉公正义护工程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建工合同纠纷、工程质量索赔、工程价款清收、工程结算审计、不动产权争议、建筑合规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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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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