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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153号:永安市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郑耀南、远东 (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
指导案例153号:永安市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郑耀南、远东 (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03 10:00:00 指导案例153号 永安市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郑耀南、远东 (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第三人 撤销之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财产处分行为 裁判要点 债权人对确认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的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在出现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形时,应当认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生效裁判损害其民事权益,提起诉讼的六个月期间开始起算。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 基本案情 2003年5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郑耀南诉远东(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厦门公司)借款纠纷一案。2003
指导案例149号: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林传武、长沙广大 建筑...
指导案例149号: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林传武、长沙广大 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03 10:00:00 指导案例149号 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林传武、长沙广大 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公司法人/分支机构/原告主体资格 裁判要点 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独立参加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分支机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人对该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74条第2款 基
指导案例152号: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汪薇、鲁金英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指导案例152号: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汪薇、鲁金英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03 10:00:00 指导案例152号 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汪薇、鲁金英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权/原告主体资格 裁判要点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与他人在另外的民事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放弃其取回财产的权利,并大量减少债权,严重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符合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条件的,债权人对民事调解书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 基本案情 2008年12月,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与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黄沙坨信用社(以下简称黄沙坨信用社)签订
指导案例148号: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指导案例148号: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03 10:00:00 指导案例148号 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公司法人/股东/原告主体资格 裁判要点 公司股东对公司法人与他人之间的民事诉讼生效裁判不具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条件,其以股东身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 基本案情 2005年11月3日,高光和邹某某作为公司股东(发起人)发起成立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超公司),高光、邹某某出资比例各占50%,邹某某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
指导案例154号:王四光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指导案例154号:王四光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03 10:00:00 指导案例154号 王四光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和丰置业 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要点 在建设工程价款强制执行过程中,房屋买受人对强制执行的房屋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确认其对案涉房屋享有可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但不否定原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依法受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7条 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天建设集团公
指导案例155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等案外人...
指导案例155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03 10:00:00 指导案例15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诉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 分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抵押权 裁判要点 在抵押权强制执行中,案外人以其在抵押登记之前购买了抵押房产,享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排除强制执行,但不否认抵押权人对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的,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依法受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指导案例156号: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指导案例156号: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03 10:00:00 指导案例156号 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排除强制执行/选择适用 裁判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不动产买受人排除金钱债权执行的权利,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消费者购房人排除金钱债权执行的权利。案外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可以选择适用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案外人主张适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审查。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第29条 基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通知法发〔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予以印发,自2020年5月6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4月17日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法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具有律师身份的,该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和正确理解《意见》精神,努力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特别是在当前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形势下,充分发挥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不同程序的制度功能,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将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贯穿于促进市场主体积极拯救和及时退出等过程中,以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特此通知。2020年4月15日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为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0〕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使命担当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农村工作、建设法治乡村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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