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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84号: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4号: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16 09:08:12 指导案例84号 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侵害发明专利权/药品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保护范围/技术调查官/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查明 裁判要点 1.药品制备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中,在无其他相反证据情形下,应当推定被诉侵权药品在药监部门的备案工艺为其实际制备工艺;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药品备案工艺不真实的,应当充分审查被诉侵权药品的技术来源、生产规程、批生产记录、备案文件等证据,依法确定被诉侵权药品的实际制备工艺。 2.对于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等复杂的技术事实,可以综合运用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司法鉴定以及科技专家咨询等多种途径进行查明。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
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16 09:06:26 指导案例83号 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侵害发明专利权/有效通知/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1.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出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包含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容的,即属有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
指导案例82号: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2号: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16 09:05:05 指导案例82号 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侵害商标权/诚实信用/权利滥用 裁判要点 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基本案情 深圳歌力思服装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8日。2008年12月18日,该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第1348583号“歌力思”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于第25类的服装等商品之上,核
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16 09:03:31 指导案例81号 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著作权侵权/影视作品/历史题材/实质相似 裁判要点 1.根据同一历史题材创作的作品中的题材主线、整体线索脉络,是社会共同财富,属于思想范畴,不能为个别人垄断,任何人都有权对此类题材加以利用并创作作品。 2.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是否接触过权利人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相似等方面进行。在判断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较作者在作品表达中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等是否相同或相似,不应从思想、情感、创意、对象等方面进行比较。 3.按照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规定,人
指导案例80号: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0号: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16 09:01:33 指导案例80号 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著作权侵权/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 裁判要点 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部分,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特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其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基本案情 原告洪福远、邓春香诉称:原告洪福远创作完成的《和谐共生十二》作品,发表在2009年8月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福远蜡染艺术》一书中。洪福远曾将该涉案作品的使用权(蜡染上使用除外)转让给原告邓春香,
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16 08:59:47 指导案例79号 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捆绑交易/垄断/市场支配地位/搭售 裁判要点 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捆绑在一起向消费者收取,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数字电视服务市场。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
指导案例78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
指导案例78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16 08:57:51 指导案例78号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相关市场 裁判要点 1.在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中,界定相关市场通常是重要的分析步骤。但是,能否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经营者的市场力量及被诉垄断行为对竞争影响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如果通过排除或者妨碍竞争的直接证据,能够对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及被诉垄断行为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则不需要在每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都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 2.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16 08:56:3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17〕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等十个案例(指导案例78-87号)作为第16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方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02 10:52: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7〕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8日 为规范民事执行财产调查,维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3-02 10:48: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8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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